山东实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与互联共享


  按照“科学布点、精准监控、全面覆盖”的原则,全省共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997个,其中国控站107个、省控站57个、县(区)站182个、乡镇(街道)站1651个。每个空气站均配置了标准监测设备,监测全部六项指标(SO2、NO2、PM10、PM2.5、CO、O3),监测数据全省互联共享。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环境空气质量全指标自动监测全覆盖。


  为确保数据质量,我省空气站全部上收一级管理、统一质控、统一运维,即市、县(区)空气站由省级管理,乡镇(街道)空气站由市级管理。监测数据实行实时发布制度,保障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每月发布全省城市和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排名情况,反映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下一步,我省将建设完善大气光化学和颗粒物组分监测网,为PM2.5和O3的协同控制研究提供更充分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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