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来之不易的新成效。

这是记者从16日至17日召开的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2022年,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国新增25个城市纳入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支持范围,累计完成2.1亿吨粗钢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4.6万余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突出问题整改。

同时,生态环境部门持续推进长江、黄河、渤海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启动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推进县城及县级市黑臭水体整治,划定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入海河流水质改善行动。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全国新增完成1.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将14种新污染物纳入重点管控清单。

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部门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保蓝天,着力推动天然气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综合治理,开展VOCs深度治理,深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护碧水,持续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全面实施入黄支流消劣整治,组织开展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等;

——守净土,加强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启动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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