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制定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


  为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西安市制定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通过聚焦秋冬季PM2.5污染、夏季臭氧污染治理,加强在用车辆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以及一系列专项行动,让百姓享有更多的蓝天白云,让西安更宜居。

  优化产业结构

  制定2022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西安市2022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推动落后产能淘汰。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铝冶炼、煤化工和炼油等产能和产量。

  加强“两高”项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

  开展砖瓦窑综合整治工作

  10月底前基本完成烧结类砖瓦企业深度治理

  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重点针对玻璃、煤化工、无机化工、化肥、有色、铸造、石灰、砖瓦等行业实施深度治理。

  对脱硫、脱硝、除尘等治理设施工艺类型、处理能力、建设运行情况等开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运行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以中央环保督察公布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开展砖瓦窑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淘汰取缔、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布局、提升砖瓦窑行业深度治理水平。10月底前,基本完成烧结类砖瓦企业深度治理。

  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行动

  开展夏季VOCs污染专项治理

  全面排查含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开展整治,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开展夏季VOCs污染专项治理。以PM2.5、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制定并实施VOCs污染治理方案,多措并举,全面改善空气质量。

  清洁能源优化保障专项行动

  今年底清洁取暖率达90%以上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逐步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今年底,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达到省上要求。

  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城市建成区着力整合供热资源,加快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充分释放燃煤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发展长输供热项目,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年底,清洁取暖率达90%以上。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继续排查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发现一台,淘汰一台。

  运输结构优化保障专项行动

  提升重点行业企业“公转铁”货运比例

  推动重点行业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货运量在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

  提升重点行业企业“公转铁”货运比例。全市燃煤火电企业铁路运输比例保持在60%以上。

  在重点路段、区域对柴油车开展常态化的路检路查,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在集中停放地开展监督抽测。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持续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车。依法持续开展国三及以下柴油车和燃气汽车(含场内车辆)淘汰工作,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积极推动国四柴油汽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汽车淘汰更新。

  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全面推进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等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新购置公交车一律采购新能源车辆;新增环卫清扫车辆、市政园林机械优先购置新能源车辆。

  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对全市重点扬尘源24小时全天候监控

  2022年底,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70%、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30%。

  严格建筑垃圾清运作业项目施工扬尘监管,建立动态管理清单。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移交市住建局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实行信用惩戒。

  依托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提升工地扬尘监管能力,实现对全市重点扬尘源的24小时全天候监控。

  加大道路扬尘防控力度,积极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入口、城乡接合部、工地、物料堆场出入口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县城达到80%。

  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管控。针对铸造、铁合金、焦化、水泥、砖瓦、石灰、耐火材料、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粉粒类物料堆放场以及大型煤炭和矿石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

  加强砂石场、黏土砖厂扬尘监管。严厉打击未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的砂石场、黏土砖厂。

  强化降尘量控制。细化降尘量控制要求,逐月实施区县、开发区降尘量监测排名。实施降尘考核,月度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

  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持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制定秸秆等生物质资源化利用方案和扶持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全面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从源头减少生物质焚烧现象,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城市建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试点实施餐饮油烟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在线监控。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广种养结合驯化利用技术模式。稳步推进生猪、家禽养殖圈舍封闭管理,推广应用畜禽粪污封闭式收集、贮存、处理技术工艺。到2022年底,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4%以上。

  综合治理恶臭污染。化工、制药、工业涂装等行业结合VOCs防治开展综合治理;橡胶、塑料、食品加工等行业强化恶臭气体收集和治理;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等加大密闭收集力度,因地制宜采取脱臭措施;探索研究小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粪污收集处理方式;对恶臭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实时监测预警。

  监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围绕冬季PM2.5治理、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加大执法帮扶包抓力度。在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绩效评级企业核查等专项执法行动。

  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防“死灰复燃”。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严查利用各种改装车辆无证经营、非法流动销售车用汽油、柴油等违法行为。查处未按计划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违法经营活动。

  采暖季期间开展煤质专项检查,对已确定的散煤供应网点每月开展煤质抽检。对抽检发现经营不合格散煤行为的,依法处罚。加大已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区域非法散煤生产、销售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

上一篇:崇左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下一篇:《2022年合肥市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 开展施工扬尘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