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为了改善郑州市空气质量,切实做好郑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郑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将起草说明汇报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制定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大治气力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工业废气、车船尾气、餐饮排气、扬尘灰气、燃煤烟气治理,加强“散乱污”企业治理,推进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近年来,通过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秋冬季攻坚虽取得积极成效,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高发、频发,既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直接影响“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完成。

  基于以上背景,依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1〕104号),起草了《郑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1.2021年10月,市生态环境局开始起草《郑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2.2021年11月,向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3.2021年11月18日,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工作目标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得超过9天。按照确保全市目标完成、浓度高的多降、浓度低的少降的原则,制定了各辖区秋冬季空气质量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存量项目对标国内领先水平实施节能改造,在建项目不符合能效标准的停工整改。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二是落实重点行业减排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压减水泥产能10万吨以上,退出耐材产能55万吨,按时完成粗钢产量压减任务。

  三是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严控散煤复烧;2021年度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950万吨以内。

  四是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全面开展锅炉、炉窑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处罚。

  五是扎实推进VOCs治理,完成194家企业低VOCs含量涂料或油墨源头替代工作;完成240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工作;完成179家企业高效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工作。

  六是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2021年12月底前,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达到100%;新能源网约车达到12000台,累计占比达到36%;市区新增能源环卫清扫车150辆,累计占比达到60%;新能源渣土车总数达到1000台,新能源水泥罐车总数达到1000台,新能源物流车总数达到30000辆。

  七是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2021年12月底前,全市煤炭行业清洁运输(铁路、水路、管道、新能源或国六货车)比例达到70%,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

  八是强化秸秆禁烧管控,2021年12月底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5%以上,小麦秸秆还田率达到96.3%以上,玉米秸秆还田率达到92.7%以上。

  九是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各区县(市)降尘量不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

  十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应急预案依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差异化减排,严禁“一刀切”。

  方案改变以往只有定性或大尺度定量目标任务的方式,按照清单制、台账式的方式,把具体任务一一落实到各牵头单位、各开发区和各区县(市),进一步明确了措施和完成时限。

  五、保障措施

  通过七个方面保障目标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监督帮扶,三是严格奖惩考核,四是加大财政支持,五是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六是确保调度质量,七是做好宣传引导。

  六、征求意见情况

  11月4日,方案书面征求了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2条,采纳8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13条,未采纳的主要原因是与国家、省、市要求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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