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印发实施。《方案》分段设定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将“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列为首要任务。
根据《方案》,河北省将2020-2021年秋冬季目标设置为两个阶段,在全面完成《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国家确定的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基础上,第一阶段为2020年10-12月,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以内,各设区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4天以内。第二阶段为2021年1-3月,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75微克/立方米,力争控制在67微克/立方米以内,各设区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10天以内,力争控制在8天以内。
河北省将“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放在重点任务的首位,并细化为实施绩效评级差异化减排等6项具体措施。各项措施中,充分体现了差异化原则和精准管控原则。比如,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在绩效评级中被评为A级或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预警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评级为B级及以下或非引领企业,应严格落实减排要求。
此外,《方案》明确,在做好秋冬季重点工作同时,着眼防治全局,首次提出“夏病冬治”,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今年12月底前,河北省将摸清全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底数,建立治理清单、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推进源头管控,推进重点行业企业高效治污设施建设,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深化涉VOCs园区集群整治,全面治理VOCs,保障空气质量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