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合肥在2025年底前实现PM2.5基本达标,2030年底前实现空气质量6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全面稳定达标。
《规划》提出合肥将构建一体化大气污染管控系统,为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提供科技支撑。
[规划目标]6项空气污染物稳定达标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
在《规划》中,为合肥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制定了“时间表”。
规定目标为在2025年底前实现PM2.5基本达标,2030年底前实现空气质量6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全面稳定达标,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
近期目标:力争到2020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42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臭氧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中期目标:力争到2025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臭氧浓度达到下降拐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远期目标:力争到2030年,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任务措施]加快区域产业调整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规划》提出,合肥将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按照国家和省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调整产业布局。
具体包括: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加快区域产业调整,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环境管理力度。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将生态底线作为城镇空间布局必须避让的前提条件,生态空间禁止建设对生态功能有影响的工业、采矿等项目。
结合合肥市气象条件、地表通风能力和城市结构,构建城市多级通风廊道系统,形成城市4大通风口、9条一级通风廊道、18条二级通风廊道,改善城市风环境。
年底前中心城区完成“散乱污”污染源整治
针对“散乱污”企业,《规划》列出了整治方案,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国家规定及省要求,细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2020年,全市各区基本完成小污染源排查工作,中心城区完成“散乱污”污染源的关停、治理并纳入有效管理。
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在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方面,《规划》提出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原则”,结合合肥市实际,全面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核查和清理整顿工作,对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
在治污同时,《规划》提出合肥将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积极支持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在全国及全省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
[科技支撑]构建“一体化大气污染管控系统
此次规划范围为合肥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域,包括蜀山区、瑶海区、庐阳区、包河区、巢湖市、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辖区总面积1.14万平方公里。
为在全市范围内实现“精准管控”,《规划》提出合肥将构建一体化大气污染管控系统。
依托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构建“一体化大气污染管控平台,承接卫星遥感、公安天网、数字城管网络系统、大气标准监测站数据及一体化大气污染管控系统包含的其他项目数据。此平台将建设统一的数据分析研判与目标管理平台,明确重点控制区域及重点控制污染源,实现空气质量综合分析研判及展示,计划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同时,建立一体化大气污染监测体系。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不低于263个远程视频监控运行,重点监控秸秆焚烧情况。持续推进大气微观站建设,今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开发区重点区域完成大气微观监测站建设,完成全市7个港口大气小型标准监测站建设并联网。
针对车辆尾气排放,《规划》提出,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遥感监测点位15个,OBD排放监测设备安装500套,并接入“天地人车”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平台,实时监控车辆尾气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