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位大气污染治理专家在多个场合阐述我国下一步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贺克斌表示,“十四五”期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可分区域、分阶段,实现空气质量达标。
开展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
7月18日,在生态环境部宣教司、中宣部理论局、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2020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上,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中心副主任柴发合表示,PM2.5和臭氧同根同源,应推动PM2.5和臭氧同步减排。
柴发合介绍,夏季应通过有效防治臭氧污染来提高优良天数。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应以三个结构调整、推动绿色发展为主体,从而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例如,在能源结构方面要稳步推进煤炭的减量替代,并持续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我个人比较关注这几年我们在散煤清洁上采取的许多措施,未来减排措施怎么能很好地通过政策协调持续下来,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让老百姓烧得起、用得起。”柴发合说。
在产业结构方面,柴发合建议,除了产业结构本身调整之外,从大气污染特征上来看,更重要的还是要在产业布局调整方面多做一些工作。特别是这几年已经采取了一些退城的措施,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退城,以及利用环境容量资源不均匀分布的特征,找到大气扩散能力比较好、环境容量相对比较大的地方,来布置一些相应的工业,这可能对减轻整体污染会产生很多好处。
另外,在交通方面要持续开展“公转铁”,也要以精细化、差异化管控为导向,控制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精准度和时效性。“对PM2.5来说,我们目前最主要的是应对重污染天气,而臭氧目前一般以轻度污染为主,我们怎么采取适当措施把轻度污染通过强化管控使它达到优良水平,这是我们2020年工作的重点。”
开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试点行动
在现有工业企业基本上都做到合规生产和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怎样才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督察专员夏光在上述研讨会上同样提到了结构调整。夏光说,如果保持现有的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生产技术结构等)不作大的改变,即使通过严厉的督察和追责问责,做到企业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仍然很大,京津冀大气环境质量只能维持在现有水平,难以进一步改善。或反过来说,扭转大气环境质量反弹的局面,经济结构调整无法回避。
他认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必须进行大规模的经济结构调整,这是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头戏”。不过,这种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的经济结构调整,是一项复杂艰难的工作,目前还没有形成系统成型的经验,很难在全国范围内马上采取统一的行动,因此,需要先在一些地区开展试验试点工作。
夏光建议,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城市或区域,试行开展 “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助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专题试点行动,出台并实施针对性强的管用政策,为其他城市或地区提供经验。试点内容包括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基础,重新规划产业发展、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提升“公转铁”比例,淘汰污染车型、整合城市用地,增加公共用地和生态空间等。
他特别强调导出“过载产能”问题。他认为,现有很多工业产能,总体上能做到合规生产和达标排放,都是合法产能,但合法产能排放的污染物总量仍然超过当地有限的环境承载力。因此,为了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必须再退出一部分产能。
分区域分阶段实现大气治理达标
近日,在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能源基金会等机构联合主办大气治理研讨会上,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贺克斌表示,“十四五”期间,我国可分区域、分阶段实现PM2.5治理目标。
他介绍了三种情景,包括基准情景、分类改善情景和重点区域强化情景。其中在分类改善情景中,已达标的区域需目标为实现PM2.5持续改善(年均下降2%左右),PM2.5超标20%及以内的区域,目标为年均降低3.5%左右。
贺克斌表示,“十四五”期间PM2.5目标设计的主要考虑包括:区域差异将进一步凸显,制定积极稳健的目标,并合理分解到各地,从而保持PM2.5浓度持续下降的推动力。总而言之,“十四五”初PM2.5浓度将努力比“十三五”初期大幅下降。
“‘十四五’期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着多重挑战,包括新冠肺炎疫情、金融风险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多目标协同控制的要求,以及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可能放缓,加大大气污染物减排压力等。因此,如何打破现有利益格局,推进结构调整、如何挖掘潜力,推进关键污染物、关键减排措施的进一步强化和协同等,是目前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贺克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