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出台5大方面18条措施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空气未达标市2020年须达标


  广东空气质量连续两年总体达标,面对复杂多变的天气形势和紧迫的减排压力,如何确保实现国家要求“全面稳定达标,为全国大气治理树立标杆”的目标,切实打好蓝天保卫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今年来多次研究部署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强化方案》),提出五大方面18条措施进一步发力“治气”,首次对广东省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城市明确了达标期限,即上年未达标城市须于次年6月底前公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明确达标期限和具体措施,达标期限不能迟于2020年。

  从省政府网站了解到,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强化方案》)。《强化方案》在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基础上,提出重点强化“治气”18条措施。

  今年5月,省委主要领导召开会议研究该《强化方案》时强调,要着力抓好广州、佛山、东莞、江门、肇庆、清远、揭阳等空气质量未全面达标市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对此,《强化方案》首次对我省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城市明确了达标期限——上年未达标城市须于次年6月底前公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明确达标期限和具体措施,最终达标期限不能迟于2020年。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项目进度滞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未达到年度考核目标的地区和部门,按规定予以约谈问责。

  《强化方案》还显示,全省空气质量排名由季度公布调整为月度公布,并增加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

  工业源治理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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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小散乱污”企业开展专项取缔行动

  工业源治理方面,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被纳入首条位置。《强化方案》提出,各地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于2017年9月底前制订“小散乱污”专项整治方案,建立企业清单,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分类施治,开展专项取缔行动。

  该负责人表示,近年京津冀治气的做法表明,治理“小散乱污”是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广东将予以借鉴,由各地政府牵头,环保、质监、工商、国土等部门联动,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省环保厅将大力推进各地制定“小散乱污”整治工作方案。

  02

  城市通风廊道禁建高层建筑群

  为强力推进重点区域污染整治,《强化方案》提出,禁止城市通风廊道上新建高层建筑群。

  “这是城市通风廊道首次写进我省环保政策。”该负责人解释,污染物扩散既受水平输送的影响,也受垂直输送的影响,前者主要指风,后者主要指混合层的高度(一般来说秋冬季节混合层的高度较低,空气扩散条件就较夏季差),所以《强化方案》中提出“通风廊道禁止新建高层建筑群”。各地政府将在对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评估等环节确保该项工作实施,环保部门也将通过规划环评等措施,推进该政策落实。

  03

  珠三角及清远不再新建陶瓷厂

  《强化方案》还对一些高排放的工业行业提出监管要求。如积极推进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搬迁;广州、佛山、东莞、肇庆、江门等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要对行政区域内火电、化工、陶瓷、玻璃、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和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开展全面清查,制订并实施淘汰退出方案;珠三角及清远不再新建陶瓷厂(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现有陶瓷厂要推广使用天然气等。

  “广佛肇三市空气质量排名常年靠后,三个区域交界处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无序,污染较重,将通过大力整治,对现有工业集聚区和村级工业源实施整顿、提升。”该负责人说。

  移动源治理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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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深佛公交纯电动化明确时限

交通运输排放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重大,也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强化方案》从车、油、路三方面提出减排要求。

  在推广新能源汽车方面,《强化方案》在以往政策推广新能源汽车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公共交通的“纯电动化”,并首次对广州、深圳、佛山提出具体的推广时限。

  其中,深圳市要在2017年实现公交纯电动化,2020年实现出租车(含网约车)纯电动化;广州、佛山市2017年起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应全面实现纯电动化,力争2020年底实现公交纯电动化;珠三角其他城市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低于90%

  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车中,纯电动出租车比例不得低于7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3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使用燃油车。各地要合理调控机动车保有量,严格网约车环境准入,开展中心城区、郊区、边远地区非电动公交车梯度淘汰工作。

该负责人解释,“所谓梯度淘汰,是指中心城区将在用非电动新能源公交车逐步调配到郊区线路或边远地区使用,淘汰郊区线路和边远地区高排放公交车。”

  02

  提前实施国VI油标车标

  广东将继续提升油品和机动车排放的标准。《强化方案》提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加快车用成品油品质升级,比国家要求时间提前供应国VI车用汽、柴油,明确车用汽油蒸汽压全年不得超过60千帕;珠三角地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

  “在前几阶段的油品和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实施上,广东一直较国家要求提前,这为区域交通减排做出了重要贡献。”该负责人表示,北京已经于今年2月提前供应第六阶段车用汽油,全国将在2019年起执行国VI车用油标准。广东将按照先供国VI车用油、再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的思路,具体实施时间将在环保部国家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后决定,力争明年供应国VI标准燃油。同时,为了适应我省温度偏高,要大力控制臭氧和PM2.5的情况,对国VI油的蒸气压要求也较国家标准更为严格。

  面源治理亮点

  01

  推动专项立法控制扬尘

  在面源治理方面,市民日常容易接触到的扬尘污染、饮食油烟、露天焚烧的污染控制,也进一步强化。

  《强化方案》提出,制定《广东省扬尘控制管理办法》等,推动制定扬尘控制地方性法规。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应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落实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场地绿化六个100%防尘措施。

  该负责人指出,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施工单位未落实上述6个100%的,由县级以上住建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02

  全面禁止露天焚烧

  《强化方案》提出,城市建成区饮食服务业炉灶应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2017年底前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大型餐饮业户加装油烟在线监控监测设备,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

  露天焚烧治理方面,《强化方案》强调全面禁止露天焚烧。严厉查处露天焚烧农林废弃物、工业废弃物和垃圾的违法行为,引导公众自觉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祭祀。

  热点释疑

  为何达标后治气仍要强化?确保全省空气稳定达标需攻坚克难

  “制定《强化方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此专门作出批示和指示,又经省委常务会、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这在广东此前的环保政策中还没有。”省环境保护厅大气处负责人表示。

  珠三角地区和广东在2015、2016连续两年空气质量整体达标,其中珠三角是在全国重点区域中率先达标。不过,今年1月上旬广佛等地出现了重污染天气,省环保厅与气象局会商分析认为,主要是工业源、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强度仍然很大、城市综合管理不够精细与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的叠加影响。

  今年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国家“气十条”)终期考核年,气象条件总体不利,根据目前的情况预测,我省完成国家下达的考核任务(全省PM10年均浓度低于53微克/立方米)、实现环保部对珠三角地区提出的“连续三年稳定达标”(PM2.5年均浓度低于35微克/立方米)、“创建国家重点城市群空气质量改善的成功模式,为全国大气治理树立标杆”这一目标,需要加大力度攻坚克难。

  为确保我省空气质量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主要批示精神,在国家“气十条”和广东版“气十条”——《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基础上,省环保厅起草了《强化方案》。《强化方案》经过省委、省政府的多次研究讨论,向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并反复修改后最终出台。

污染天气如何应对?预判可能中度污染时提前采取强化措施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和各市已建立了完善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为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需要提高预警预报的准确率、提前研判,并更加提前采取更加有效的强化措施。

  “此前是预判出现重度以上污染时,才会启动应急预案,《强化方案》进一步提前污染天气的应对,明确各地‘对可能发生中度以上污染等级(AQI超过150)提前采取强化措施’。”

  这些强化措施包括:增加洒水频次、车辆限行、集中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露天焚烧行为、查处扬尘污染行为、重点监管不稳定达标企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物限排、对超标排放企业依法实行最严处罚等,实现对污染态势的提前防范和压制。

  《强化方案》还提出,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提高对不利气象条件预测的准确性,强化省市间、城市间、部门间的会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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