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市全面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1.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1)清洁柴油车行动。在主要物流货运通道和城市主要入口设置柴油货车排放检测站(点),开展常态化全天候执法检查。加大路检路查、入户检查、遥感检测力度,将频繁超标柴油货车纳入黑名单管理,完善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加强排放检验机构检查。完成重点企业运输车辆车牌识别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完成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完成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清洁柴油机行动。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柴油机第四阶段排放标准。6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持续开展申报登记和标识管理。加强秋冬季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加快淘汰老旧船舶、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加快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使用,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推动内河船舶改造。

(3)清洁油品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持续开展清除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抽检,加油站汽柴油抽检覆盖率达到30%;储油库(包括企业、物流公司自备油库)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对加油站点的车用尿素进行质量监督抽检,抽检覆盖率达到30%。强化船用燃油使用监管,提高燃油抽检率。

(4)清洁运输行动。推进内河水运航道网络建设和提升,推动港口码头设施技术改造,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鼓励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使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80%。加快岸电设施建设,市区建成港口岸电设施9个,提高使用率。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港口50%以上已建的集装箱、客滚、油轮、3千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车辆、船舶全面实施密闭运输。

2. 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

(5)加强重点行业治理改造。强化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实现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重点非电行业全面实行超低排放。2020年底前,完成加热炉、熔化炉、烘干炉、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开展垃圾焚烧行业专项整治,2020年6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焚烧行业达标排放。

(6)实施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保留的全部采用生物质专用锅炉,并配套高效除尘设施;4吨/时及以上的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7)实施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或更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

(8)加强散煤治理。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严格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打击销售使用灰分大于15%、硫分大于0.7%的劣质煤。

(9)“散乱污”整治。加强长效管理,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推动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

3. 严格管控各类扬尘

(10)严格工地扬尘监管。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扬尘防治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实行停工整治。严格施工工地扬尘防控的征信考核。

(11)严格堆场扬尘监管。夯实港口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等堆场扬尘监管责任,提升扬尘防控水平,对新长江码头、录安洲码头等实施提升整治,取缔非法码头。推进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12)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年底前,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3%以上,县城达到80%以上。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强化渣土运输企业诚信考核,对失信企业,依法取消其营运资质。加强对施工工地弃土场的扬尘管理。

(13)实施降尘考核。全面排查整治扬尘污染源,有效提升区域扬尘网格化监管水平,开展镇、街道降尘监测和考核,降尘量不得高于4.5吨/月·平方公里。

4. 深化VOCs专项治理

(14)重点企业VOCs治理。鼓励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实施清洁原料替代。建立VOCs排放控制综合管理系统,更新完善全市VOCs名录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组织83家重点企业编制实施“一企一策”方案。加强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改造,对采用单一光氧、低温等离子、活性碳吸收和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继续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化工园区完善LDAR 管理平台。2020年,全市重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较2015年减少35%以上。

(15)油品储运销行业VOCs治理。加强油气管理,完成成品油码头、船舶油气回收治理。2020年底前,完成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安装。

(16)表面涂装行业VOCs专项整治。继续推广使用低VOCs的油漆、涂料。重点对金属、塑料表面涂装过程中产生的VOCs进行整治。建设至少1个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理设施,实现同类企业污染物集中处理。

5. 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17)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各镇、街道、园区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格制止秸秆焚烧和抛河行为。

(18)秸秆综合利用。坚持堵疏结合,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推广秸秆就地就近实现资源转化的小型化、移动式装备。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使用量,加强畜禽养殖场废气治理,开展氨排放控制试点。

6. 加强面源污染控制

(19)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餐饮行业“负面清单”全覆盖。餐饮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以及除异味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1000平方米及以上餐饮企业全部安装用电监控设施。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参与)

(20)加强烟花爆竹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烟花爆竹污染防治,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

7. 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

(21)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实现“省级预警,市县响应”,科学实施污染“削峰”管理,实现7天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及时制订并实施臭氧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定期更新工业企业、工地应急管控清单,并向社会公开。重大活动期间,协同强化联防联控措施。建立健全“点位长”制。开展大气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打击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下降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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