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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4/9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号)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2020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盯 2020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决胜全面小康、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年底,全省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达20%;新增城市绿地面积5000公顷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5.9%;省辖市、济源市示范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全省采取机械化清扫保洁的县(市)主次干道达到“双10”标准。
三、工作任务
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形成工作合力,从严从实抓好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城市清洁行动、园林绿化、集中供热、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建筑业转型升级等工作,不断提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持续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管控。积极开展新修订的《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宣贯培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 “三员”管理等制度,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两方面工作。持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综合运用“大数据+网格化”、数字城管平台等科技手段,重点做好土石方开挖、市政、拆迁(拆除)等薄弱环节扬尘污染问题治理。鼓励支持“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数量,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工作,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差异化分级分类防控,对守法记录良好的施工企业和项目减少监管频次,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群众投诉反映强烈、扬尘污染问题易发多发的企业和项目加密执法监管频次,对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影响恶劣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联合惩戒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厅城市建设处、城市管理处、科技与标准处、执法监督处等有关处室配合,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落实,不再列出。)
(二)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继续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在做好城市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的同时,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居民区等区域为重点,开展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停车场管理、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建设一批“达标街道”。统筹推进城乡垃圾治理,全面推行垃圾分类,严禁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2020年,郑州市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设区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省开工建设12个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处理能力达到3.2万吨/日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辆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厅城市管理处牵头,厅城市与建筑设计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执法监督处等有关处室配合。)
(三)大力推动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指导有集中供热的市县编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建立台账。2020年10月底前,全省完成新建改造供热管网347公里、新建改造热力站255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820万平方米。郑州、安阳、鹤壁、焦作、濮阳、开封、新乡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90%以上,洛阳、三门峡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85%以上,其他城市(周口、信阳除外)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75%以上;已发展集中供热的县级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以上。对县(市)集中供热规划外的区域,鼓励推广地热能、电取热、空气源热泵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散煤污染专项治理。(厅城市建设处牵头,厅科技与标准处、城市管理处等有关处室配合。)
(四)积极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加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省辖市绿道规划编制和市县规划区绿线划定,初步形成城市绿色慢行体系。推进智慧园林系统试点建设,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程,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全覆盖,驻马店、鹤壁、巩义等16个市县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加大城区裸露土地治理力度,加快小游园、街头绿地、屋顶和立体绿化,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20年,全省新增城市绿地面积5000公顷以上,建成城市绿色廊道500公里以上。(厅城市建设处牵头,厅城市管理处、城市与建筑设计处等有关处室配合。)
(五)继续深化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认真落实《河南省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巡查检测力度,月巡查率不低于20%,每季度检测率不低于25%。提高科技治理水平,大力推进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工作。加强执法力度,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设施不规范的及超标排放的,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闲置油烟净化设施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厅执法监督处牵头,厅城市管理处等有关处室配合。)
(六)不断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持续抓好建筑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出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和信用主体评价标准,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引导新建、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以“清洁供、节约用、可持续”为目标,开展农村低能耗农房连片试点示范。(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牵头,厅科技与标准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城市与建筑设计处等有关处室配合。)
(七)着力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能力。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56号)、《河南省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控尘办〔2020〕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科学精准管控。加强应急协同,实施联动减排、联动执法、联动防护。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打通“堵点”、补上“断点”,力戒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厅城市管理处牵头,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城市建设处、科技与标准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执法监督处等有关处室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厅继续实施分口负责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机制,厅有关处室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据职责分工,细化量化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聚焦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制定分管行业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清单台账,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确保治理到位、排放达标、管控及时。
(二)压实责任,综合整治。省厅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的牵头作用,每月调度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摸清底数,严格标准,动态管理,在健全制度、强化执行、形成闭环上下功夫。
(三)严格监管,依法严惩。省厅组成暗访组定期暗访检查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交办、反馈、督办机制,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市县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移交问责。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实行领导包联制度,开展日常检查、夜查晨查、联查协查等行动,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铁心、铁面、铁腕”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广泛宣传,凝聚合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宣传,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及时披露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信息。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中央、省市主要媒体的沟通,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新媒体的作用,充分报道本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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