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响水爆炸环境应急监测:评价结果为啥跟公众感受不一致?
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马维辉 北京报道
“桑吉”轮碰撞燃爆事故、福建泉州东港石化化学品泄露事故、江苏响水爆炸事故……每一次意外事故发生过后,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人员往往都是第一时间进驻的队伍之一。
“每次应急监测都跟打仗一样,时间紧、任务急、要求高。每次应急监测工作头三天,监测人员几乎都很少睡觉。”5月29日,在生态环境部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刘廷良表示。
不过,也有公众质疑,为何环境监测评价与公众的感受经常出现差异?对此,刘廷良表示,原因之一是我们国家特征污染物的评价标准目前还不太完善,有时候甚至是没有标准,由此带来了一些跟公众感受不一致的地方。
“每次应急监测都跟打仗一样”
2019年3月21日下午14时48分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化工园区内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突然发生爆炸事故,波及周边16家企业。
事故发生时,响水县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正好在园区内进行常规的采样监测工作。接到事故报告之后,15点40分,响水县环境监测站站长孟祥瑞就和同事带着应急监测设备赶到了事故现场,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16点50分左右,响水县环境监测站上报了第一份监测数据以及现场基本情况。
与此同时,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也启动了响应程序,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在下风向及敏感点位设置监测点开始实时监测。数据显示,事发地下风向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出现超标,并检出苯、甲苯和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物。
当天晚上9点半左右,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第一批工作人员到达事故现场。12点前后,刘廷良带领监测工作组抵达现场。到第二天凌晨3时许,15支监测队伍前期的120人已经全部到位。
“响水爆炸发生之后,根据事故的级别,环境部及时启动了应急预案。当天我们就赴现场,查看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连夜安排点位部署。”刘廷良说,“每次应急监测都跟打仗一样,时间紧、任务急、要求高。”
在现场,环境部工作组主要是指导环境监测部门加强协调组织,一方面从全国调动力量做好支援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先将省内的监测力量调动起来,此外再补充一些第三方检测机构做一些辅助监测。通过协调,使得环境监测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评价结果为啥跟公众感受不一致?
刘廷良表示,每次应急监测工作,头三天监测人员几乎都很少睡觉。首先要做的就是摸清污染物的种类,需要查阅各种资料、各种标准,筛选出可能的特征污染物信息,最后再结合现场排查和监测情况确定特征污染物。
正因为如此,所以特征污染物的公布在时间上往往会有一些滞后。一般来讲,突发事件最初公布的数据经常是六项空气指标,随后才是特征污染物。
“因为我们国家近年来在环境空气的自动监测能力方面有了跨越式的发展,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如果发生空气污染或爆炸燃烧,只要有燃烧的话PM2.5肯定会有反映,有机物燃烧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也会升高,因此六项常规监测指标往往可以第一时间就向公众发布实时数据。”刘廷良说,例如响水事故早期,氮氧化物、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就有超标现象。
但是,对于特征污染物,工作组还需要进行排查,排查又需要使用大型仪器、实验室等,从采样到回实验室的路上需要花时间,大型仪器本身需要的时间也比较长,所以特征污染物的信息发布往往就会比较滞后。
“还有一些特征污染物,缺乏现场的便捷快速监测方法,也造成了特征污染物比常规的六项指标信息发布滞后,希望大家理解。”刘廷良说。
此外,公众还经常反映,环境评价结果跟实际感受往往会有差异。刘廷良解释说,原因之一就是我国特征污染物的评价标准还不太完善,有时候甚至没有标准。
“尤其是敏感点居民区或者学校,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环境质量标准,只有车间的标准,可能这也会带来一些跟公众感受不一致的地方。”他表示。
下一步,环境部将进一步完善特征污染物的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借鉴国外的环境质量标准,制定了符合我国实际的环境质量标准。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评价将有法可依,有标准可依据。
同时,环境部还在加快推进现场的监测方法出台。“我们今年已经开始启动了现场监测方法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经过验证,方法成熟可靠的。我们将尽快转化成标准,为现场监测提供支持。”刘廷良说。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