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包括《河南省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方案》、《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河南省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等6个专项方案。
其中,《河南省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了“坚持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和强化减排相结合的全方位综合治理原则,推进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开展涉VOCs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工作、VOCs整治专项执法检查、推广VOCs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建成VOCs综合防控体系,减少VOCs排放总量”的总体要求。同时,明确提出“2019年6月底前,全省石油化学、石油炼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制药等工业企业,全面完成VOCs污染治理;8月底前,全省石油化学、石油炼制企业完成VOCs深度治理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治理;12月底前,省辖市建成区全面淘汰开启式干洗机”的工作目标。
《方案》针对于不同行业的有机废气或恶臭气体要求采取不同的末端主流治理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方案》多次明确强调“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工艺,禁止使用单一吸附、催化氧化等处理技术”。
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
现将《河南省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方案》、《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河南省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等6个专项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是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明确要求,直接关系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协调、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按照6个专项方案要求,深化治理要求,细化任务清单,厘清工作责任,研究推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
二是边治理边排查,确保应治尽治。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基础上,省厅与各地初步确定了治理企业清单,并将清单录入全省工业污染防治调度系统。各地要对纳入治理清单企业的有组织排放治理、无组织排放治理、VOCs治理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对已经全面完成治理的,按照“已完成”报送治理进展;对尚不能完全达到治理要求的,督促企业尽快完善治理设施,按期完成治理;对单一的科研机构、营销机构、物流机构、服务行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僵尸企业等,备注表明具体原因,无需进行治理;对不在治理清单的企业,及时通过全省工业污染调度系统补充进治理清单,按行业要求开展治理。
三是加强调度执法,确保按期完成。各地要定期组织现场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力争所有治理项目尽快动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列入治理清单的工业企业,实施月调度,各地要通过工业污染防治调度系统,于每月5日前报送项目进展。同时,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采取突击执法、夜查暗访、“点穴式”执法等方式,对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对逾期未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四是打造标杆企业,实施绿色环保调度。各地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落实《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实施方案(试行)》(豫环文〔2018〕280号),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制定治理方案,提升污染物治理水平,优化物料产品运输结构,打造绿色制造体系,美化厂容厂貌,争创绿色环保引领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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