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在监测的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去年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占35.8%,未达标的城市占64.2%。其中,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城市(基于2015年PM2.5年平均浓度未达标的262个城市)年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0.4%。
在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监测的323个城市中,声环境质量好的城市占4.0%,较好的占63.5%,一般的占30.7%,较差的占1.2%,差的占0.6%。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来源: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