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山东省菏泽市坚持目标导向、统筹推进、精准治理,有效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成效。今年1月—10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5,同比改善2.6%,在全国168重点城市排名较去年同期进步13位;其中,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10改善率位于全省第1位。
菏泽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7个相关领域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12个相关市直部门及10个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攻坚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大气治理工作,审议通过《2023年菏泽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攻坚方案》,划分春季聚焦PM10、夏秋季聚焦臭氧、冬季聚焦PM2.5和重污染天三个阶段,突出重点、科学治污,决定集中全市优势力量,全年持续开展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加强扬尘污染整治,成立专项督导组,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要求,对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行责任制,合理安排排班,每天24小时全过程督导巡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加密巡查督查频次,对达不到要求的工地,依法依规处罚、停工整治。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出1633个扬尘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在工业企业监管方面,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抽调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精干力量,组成工业企业督导组,深入一线帮助企业查找薄弱环节,针对排放大户、重点行业等工业企业,主动上门听取意见、解难纾困,开展培优树强等帮扶服务,指导县区提高帮扶解困的针对性、精准性,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由“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确保企业大气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提升精准治污水平。坚持每周对全市170个乡镇空气站高值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筛选推送,立交立办、立行立改。印发《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立环境空气污染高值区管理机制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市共推送高值区28个(次),全部第一时间完成排查整改。
加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对涉气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全市6522家涉气企业全部实施清单化管理,做到涉气企业和排污工序全覆盖。严格按照联防联控要求,强化会商研判,确保重污染天气出现时第一时间作出响应,第一时间进入状态,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对污染团的“降峰减频”作用。
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主动靠前、积极行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监管合力。公安、交通部门加强一线执法力量,突出抓好移动源管控,严格重型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住建、城管等部门加强渣土车、商砼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禁止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发改部门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管控体系。市场监管、商务部门加强加油站、油库油品质量监管,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执法检查和排放抽测工作,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纳入日常执法内容,形成监管合力。
下一步,菏泽市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